【文汇网讯】(记者张鹏宇 21日 内蒙古电)日前,内蒙古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复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各地区可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三种方式进行救助。情况特殊的,可直接发放现金。
据介绍,临时救助家庭对像包括: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个人对像包括: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因突发重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不及时接受治疗可能导致身体残疾或有生命危险的个人;因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能出现伤害自己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个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个人。
此外,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具有当地户籍及非当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临时救助时应提交当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各地区可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三种方式进行救助,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像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此外,记者从内蒙古民政厅获悉,截至4月17日11时统计,阿拉善「4·15」地震灾害造成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4个盟市的8个旗县区转移安置827人;严重损坏房屋10间,一般损坏房屋8620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237万元。截至18日,受灾2939户8797人,无人员伤亡。损失情况还在进一步核查统计中。灾情发生后,自治区民政厅积极开展救灾工作,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灾区,核查灾情。截至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已向灾区调运620顶棉帐篷、2600套件棉衣被、50张折叠床等救灾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