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郭若溪 深圳报道)4月20日晚20时许,深圳市福田区梅岗南街发生一起涉及警用车辆的交通事故。一辆「粤O5811」警用车辆撞上一辆「粤BH888L」宾利车,警车车头严重损毁,宾利车右侧头部损毁较重,肇事警车司机却弃车逃逸。昨日,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召开「警车撞宾利」事件新闻发布会,确认涉事车辆为该局警车,涉事司机为该局副局长钟宇军,目前已停止钟宇军执行职务,并组织调查小组进一步查明事实。
当事局长回应:未酒驾未逃逸
据目击者介绍,事发当时,宾利车车主去笔架山爬山,将车辆逆向违停在路边。驾驶警车的司机则穿着便装,年龄四五十岁。警车撞上宾利车后,警车还试图往后倒挡,但打不着火。随即,肇事司机下车迅速逃离现场,进了附近的森林分局。
涉事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已于21日上午到深圳交警局自首。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事当晚在单位吃完饭后,感觉不太舒服便准备外出买药,因无法成功开启自己的私家车,所以就开了警车,且并未身穿警服。对于车祸因何造成,钟宇军称,自己并未饮酒,而是因为没戴近视眼镜,没看到停在路边的宾利车,所以才失误撞上。此外,钟宇军称自己弃车并非逃逸,而是因为受伤,回到分局后又去医院疗伤,然后通知自己的律师到现场处理。
按照《警车管理规定》的要求,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车民警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人民警察证和警车使用许可证。据一名前警界人士介绍,O牌警车严格限定为出警、警卫等警务用途,不允许上下班使用。
昨日下午,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召开「警车撞宾利」事件新闻发布会,该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晓斌表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钟宇军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经上级党委决定后停止钟宇军执行职务(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森林分局积极配合交警等相关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求调查小组进一步查明事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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