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俞昼 舟山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法院近期查处的6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以推动各级法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其中,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法院三名干警接受宴请,餐后又应邀到当地某歌厅娱乐并接受了有偿异性陪侍。
据了解,2014年9月24日晚,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智广、审判保障中心主任张超洋、刑庭庭长施忠平等三人应邀到当地某酒店就餐,餐后又应邀到当地某歌厅娱乐并接受了有偿异性陪侍,餐费及娱乐消费共计7200元,分别由某公司经理田某某和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某某支付。案发后,赵智广、张超洋、施忠平均被免职,并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普陀区法院院长何劲松亦因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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