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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召开「警车撞宾利」事件新闻发布会 (本网图片) 【文汇网讯】(记者 郭若溪 深圳报道)4月20日晚,深圳市福田区梅岗南街发生一起警车碰撞民用车辆的交通事故,深圳交警22日夜间发布调查及处罚结果,对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处一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记12分,并处10日拘留。但关于钟宇军是否有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是否警车私用,以及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违纪等问题,深圳交警则表示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纪检监察部门仍在进行调查。
深圳交警通报称,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在4月20日19时44分许,涉事警车车牌号为粤O5811警,车属单位森林公安分局。事发后,警车驾驶员弃车逃逸。办案人员经视频录像等资料确认涉嫌肇事逃逸的警车驾驶员为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男,48岁)后,立即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积极追查钟宇军的去向,同时通报森林公安分局协助追查。
肇事司机事发17小时后投案
经交警部门办案人员追查,钟宇军于4月21日12时40分许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办案人员投案。此时距事故发生已接近17小时。钟宇军到案后,办案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零;随即办案人员将钟宇军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将血样送检,检验结果为血液中未检出酒精。呼气检测及抽取血样均进行录像取证。据钟宇军本人交待,事故发生当晚其在单位用餐,自称未饮酒。办案人员对当晚与其一同用餐的单位同事及搀扶的保安分别进行询问,均称在吃饭期间未留意到其有没有饮酒及未闻到酒味。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对钟宇军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处一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记12分,并处10日拘留(已在福田区拘留所执行)。同时,该起交通事故由钟宇军负全部责任。
通报仍存疑点
记者发现,深圳交警公布的案情通报中,仍留有诸多未解疑点,包括,钟宇军先后两次回到单位,单位领导并无阻止其逃逸事实;晚餐席间有提供酒,同桌的同事居然也不敢肯定局长并未喝酒;钟宇军消失的17小时内究竟去哪里,其并无交代。而最关键的一项是否酒驾则至今仍无法确定。深圳交警表示,根据工作经验,血检酒精含量80mg/100ml以上人员,在12小时后血检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甚至归零的情况是可能存在的。
目前,交警部门仍对其交待的情况及离开单位后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其事发当晚是否饮酒,仍在调查。对钟宇军是否警车私用,以及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由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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