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任一龙 河北报道)目前,河北省50个部门共确定部门主要职责692项(不含涉密事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责任事项3933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363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460项,公共服务事项387项。
责任清单公开后,相关部门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同时,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强化履职责任,提升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印发了《关于省政府部门公开责任清单的通知》,《通知》印发10日内,各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公布本部门责任清单,该省编委办在河北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省政府门户网站也将适时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