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鲍旻珊) 第二阶段胶袋征费实施近一个月,截至本月25日,环保署人员巡查约7,000个零售点,期间共发出62宗口头警告,涉及零售点包括街市档位、士多、面包店等,署方提醒所有零售商户,由下月1日起,在巡查时若发现违反胶袋收费规定的情况,将不会再作口头警告,而直接向违规商户处以定额罚款2,000元或作出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26日表示,塑胶购物袋收费自本月1日全面推行以来至今接近一个月,在零售层面的运作大致顺畅。大部分零售店舖均遵从法例要求,除在可豁免的情况外,向顾客提供胶袋时均有收取最少5角的胶袋收费;只有个别少数商户违规,在没有豁免的情况下向顾客提供免费胶袋。
第二阶段胶袋征费发62口头警告
截至本月25日,环保署人员巡查了约7,000个零售点,期间共发出62宗口头警告,涉及零售点包括街市档位、士多、面包店、电脑产品公司、服饰店、水族店和其他类型的店舖,违例的事项包括免费提供胶袋盛载非食品或气密包装的食品,免费提供胶袋而同时盛载可豁免和不获豁免的物品,免费提供不织布袋或其他含塑胶成分的购物袋,或提供回扣以抵销有关收费。
环保署提醒所有零售商户,由五月一日起,环保署人员在巡查时若发现违反胶袋收费规定的情况,将不会再作口头警告,而直接向违规商户处以定额罚款2,000元或检控。署方亦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和公众教育活动,向商户和市民宣传胶袋收费全面推行及自备购物袋的信息。
至于有个别商户收取多于5角的胶袋收费,或于法例可豁免收费的情况下收取胶袋费的做法,署方解释,订立法例的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减少滥用胶袋,这做法如果没有抵触法例而能够推动减少滥用胶袋,从环保角度认为是可以理解的,但署方要求有关商户张贴告示,清楚表明这是基于公司政策,以免引起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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