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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本报黑龙江传真 【文汇网讯】(记者 夏瑞雪 哈尔滨报道)4月28日,哈尔滨延寿县看守所「9·2」杀警脱逃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暴动越狱罪对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提起公诉,还就三人脱逃之前单独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和盗窃提起诉讼。据悉,庭审预计进行两天。
杀警越狱作案细节曝光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3名被告均羁押于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101监室。高玉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王大民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且系累犯,2人均面临重刑,遂产生越狱想法。2人发现,看守所夜间值班管教民警段某某提审在押人犯时有不锁监门的习惯。经反复商议,2人确定在段某某值班时越狱。为确保越狱成功,2人又拉拢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羁押的李海伟共同越狱。
2014年9月1日晚,高玉伦以给家人打电话为名,要求管教民警段某某提审。9月2日4时30分许,段某某将高玉伦提出监室至值班室内,王大民将监室门拨开,与李海伟逃出监室,潜至值班室外伺机动手。高玉伦用段某某的手机与家人通话后,见王大民、李海伟已在门外,便趁段某某不备,从身后用胳膊勒住其颈部。王大民、李海伟冲入室内,3人合力将段某某按倒在地。因段某某挣扎,王大民、李海伟多次用拳头击打其头面部,最终将段某某制服。高玉伦将所戴脚镣打开,3人按事先计划换上警服,王大民从段某某兜内翻出钥匙打开前厅大门,3人相继走出看守所。值班武警发觉情况异常进行询问并鸣枪示警,3人迅速逃离。段某某因颈部被扼压及勒压、口鼻被捂压或堵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情回顾
2014年9月2日4时44分许,哈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杀害一名管教民警后脱逃。三名犯罪嫌疑人王大民、高玉伦、李海伟,均为延寿县人。其中高玉伦系故意杀人被判死刑待复核,其他两人均身负重罪指控尚未判决。3日和4日,李海伟和王大民相继被警方擒获。9月11日17时许,最后一位逃犯高玉伦落网,此案告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