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继「微信十条」、「账号十条」后,中国官方28日发布「约谈十条」,以促进因特网新闻单位依法办网。中国国家因特网信息办公室当天发布《因特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对约谈的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出十条明确规定。
据中新网报道,根据《规定》,如果有以下九种情况,因特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总编辑将被国家网信办或地方网信办约谈。
这九条「红线」包括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因特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因特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年检中问题突出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国家网信办信息服务管理局局长范力称,目前除网站外,微博、即时通信工具、移动客户端等都是因特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提供新闻的方式。「不论是哪种方式,祗要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中存在以上九种问题,都将对提供者进行约谈。」
范力表示,目前部分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考虑,在提供因特网新闻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信息等问题,侵犯了公共利益。
2015年早些时候,国家网信办及北京市网信办已对网易和新浪这两大知名商业网站进行了约谈。
范力指出,「约谈十条」正是在这些实际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的,旨在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不仅不会限制言论自由,反而会保护和促进正当言论自由」。
按《规定》,约谈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因特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如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约谈十条」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