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刘梦熊涉串谋诈骗案30日在高院续审,控方在庭上播放女被告叶瑞娟的警诫录影会面影带,叶瑞娟指刘梦熊过去经常向黄坤名下的私人公司东方明珠财务公司贷款,至现在仅还了200万左右,尚有超过1000万港元欠款未清还。但对于刘梦熊曾将近7000万股东方明珠转予黄坤的公司CAL,叶瑞娟不知道原因,估计是刘梦熊「以股代债」还钱予黄坤,因刘经常问黄坤借钱。
发公告称MSL为独立第三方
负责警诫叶瑞娟的廉署人员向叶展示文件表示,东方明珠公告称MSL为独立第三方,但有文件显示原来持有MSL的翼小红承诺黄坤,如果成功出售油田,MSL会分红给黄坤,最终翼分了逾4亿元给黄坤,但黄坤从未向外披露,叶瑞娟表现惊讶说「你唔讲我都唔觉得有问题㖞,你一言惊醒梦中人,如果我当时知都会劝黄生谂清楚。」
闻黄坤分4亿 叶表现惊讶
叶瑞娟在录影会面中,就洗黑钱300万的指控向廉署调查员解释,指东方明珠3次发行新股集资以收购油田,她都要周末周日加班检视很多文件资料,期间她又要协助翼小红成立离岸公司注册事宜等,翼小红见她工作勤奋及辛劳,乃于2011年1月给她300万作为报酬。
叶获300万酬劳 黄坤嫌高
叶指她向黄坤提及此事,黄坤说300万元太多了,着她退还,她便从银行提出200万元现金交还给翼小红。叶称她很多时协助公司完成项目工作后,黄坤的朋友都会送手袋、衣服及饰物给她。
叶指老板黄坤介绍她认识刘梦熊及翼小红,翼是黄坤的工作夥伴,刘梦熊则后来加入东方明珠任副主席,由于刘梦熊是全国政协委员,人脉甚广,公司曾找刘梦熊协助解决公司在山西煤矿的问题,刘梦熊便为东方明珠去信向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投诉。
供称刘梦熊人脉广助集资
叶瑞娟表示,刘梦熊亦经常协助公司集资,因刘梦熊人面广,很多客人都是刘梦熊找来的。叶瑞娟指她在东方明珠2010年3次发行新股时,她在最后一次介绍了两位客人给公司购买新股,她之后获得公司给予580万元的顾问费,她是以一家BVI公司名义收取,所以毋须就此收入缴税。
另港交所上市科副总裁周英杰出庭作供指,其职责是监察主板及创业板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周英杰不记得何时第一次处理东方明珠创业有限公司事宜,但据他记忆应在2010年1月25日东方明珠作出重大收购行动的公告前约一个月,他应处理公告发布前的草拟本。
周指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发新股必须要出公告、向各股东发通函及要经各股东投票通过有关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