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达明 天津报道)「五一」前夕,天津市纪委公布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通报说,一些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毫无忌惮。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特通报这些案件,以儆傚尤。
这6起案件分别为:1.一国企公司在高消费娱乐场所用公款消费22万余元,多次用公款购买礼品共计35万余元,违规向职工发放年货节礼,涉及金额7.3万余元。2.天津市原市政公路管理局工会副主席董铁为其子大办婚事,违规收受47人礼金共计3.4万元。3.某村2013年至2014年5月支出招待费9.9万余元,5名村干部超标准发工资共计18.2万余元,违规发放补助共计25.8万余元。4.某国企办公室主任私自驾驶公共汽车回山西大同老家过年。5.渤海石油管理局下属某公司用公款购买剑南春、五粮液酒共计1.2万余元用于接待用餐。6.滨海新区原塘沽管委会以开会名义,组织全体干部共68人赴蓟县盘山公款旅游,共计消费3.8万余元。
上述违规人员分别受到了免职、退款等处理及党内处分。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啄木鸟」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铁面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要直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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