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文森)玛丽医院早前答应台湾长庚医院捐出一名27个月大女婴的肝脏,惟被医管局拒绝。医管局2日回应指, 原则上支持将本地病人不适用的可捐赠器官,经合适安排,用于非本地而最有需要的病人身上。惟局方当晚并未有收到任何安排上的详情,亦不能确保可以妥善处理,因此认为不适合向离世者家属提出捐赠器官到外地的要求。
拒捐婴尸肝不涉政治
医管局发言人指,玛丽医院于上月17日接获其他医院通知,表示一名刚逝世病人的家属初步表示愿意捐出死者器官,但由于其肝脏的临床条件并不适合移植予本港轮候名单上的病人,故未有进行配对及移植手术。
发言人称,局方当晚没有收到任何境外地区政府或医院,要求配对捐赠尸肝作移植用途的申请。发言人指,只要能做到完善安排,是否送往台湾或其他地区,并非一个考虑因素。
就跨境器官捐赠,医管局指,本港现时尚未与香港以外地区的政府订立任何机制,将未能成功于本港进行配对作移植的器官,提供予境外轮候器官的人士作配对及移植。医管局表示,若日后有任何地区或国家,向香港提出跨境器官捐赠的诉求,局方乐意与对方共同探讨这方面的可行性,医管局亦会主动研究跨境捐赠器官的机制。
另外,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高永文就事件表示,已收到医管局的报告,他认为医管局最大的担忧是本港没有一个机制确保外地肝脏受赠者的资格及优先次序。他认为,应该讨论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让双方知道两方的器官捐赠分配机制,以及确保公平的分配。
高永文续指,下一步会首先委讬衞生署了解邻近地方的器官捐赠及器官轮候分配机制,然后与有关方面展开对话,长远目的是建立一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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