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马晶晶 新疆报道)从收受的金剑南酒、红花郎酒、五粮液3个酒箱中各取出一瓶酒,再将受贿的40万元现金分别按照10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裹上塑料袋放入3个酒箱中,再将酒箱封存。新疆兵团第二师某团原副团长何立新想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受贿行为,经过相关部门调查,最终露出马脚。
2700多万元被挪用牵出受贿人
2013年11月,何立新向临时主管财务工作的团领导提出,当年本团需要办理银行借款,以此进行「倒贷」。据了解,商业银行放贷,一般不直接把贷款打到贷款单位的账户下,按照相关金融管理业的要求,资金需要直接打到贷款单位所开发项目的账户。何立新所在团场贷款名目繁多,而他们跟赵某所在库尔勒的搾油坊有合作项目,所以让银行将贷款打到搾油坊账户上,之后再倒回团场账户。
此后几个月,银行先后多次向赵某所在的搾油坊账户打入贷款,共2769.35万元,而这笔钱被赵某直接挪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14年初,得知赵某被抓,团场2700多万元公款被挪用后,何立新想到了一个自证清白的方法,随后,演出了一个「自证清白」的乌龙事件,企图逃过罪行。
在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下,事情终于败露。据了解,从2012年至2013年,赵某分4次给何立新送钱,何立新在团场的办公室收到5万元,在团场家中受贿两次共30万元,在库尔勒的家中收到赵某的10万元。在家中收受贿赂时,均收到了香烟和名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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