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李自明)中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近日在英国发表署名文章,强调香港特首普选方案不是「有胜于无」的方案,也不是「次优」方案,而是香港历史上前所未有、最民主的制度安排,无可挑剔。他强调,普选不存在所谓的「国际标准」,香港亦不需表面上与别人相同,却无法在自身政治社会环境中运行的「民主幻象」,因此,特首普选方案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符合的香港实际情况。
刘晓明前日在英国《每日电讯报》发表题为《应当顺应香港民意 支持特首普选法案》的署名文章,向外界阐释香港特首普选方案。他强调,任何不带偏见的人,就能正确认识香港特首普选方案、就能认识到方案将为香港带来「真普选」及「真民主」。
刘晓明形容,特首普选方案不是「有胜于无」的方案,也不是「次优」方案,而是现在的最好方案,「普选不存在所谓的『国际标准』,香港不需要表面与别人相同,却无法在自身政治社会环境中运行的民主幻象。方案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目前的方案是无可挑剔,是香港历史上前所未有、最民主的制度安排。」
他续说,提名委员会制度不是针对特定人选的「筛选制度」,而是符合香港特定历史阶段的民主制度,「香港的民主历史不长,从结束英国统治回归中国,至今才不到20年,民主理念及环境都是刚刚成长及形成起来。为确保香港民主有良好开端,既与过去有效衔接,又能够在今后有效运行,香港基本法开创性地规定了提委会的特色制度。」
刘晓明坦言,有一些英国朋友问他:「中方为甚么不松一下口,明确表示2017年不是香港民主终点?」他很直接地告诉他们:任何法律制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与时俱进,这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只有实现了2017年特首普选,才谈得上今后根据实践情况和社会发展变化,在香港基本法框架下完善普选方案。」
他并反问道:「香港难道不应维护普选制度的稳定性,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香港难道不应建立和完善普选所需的各种配套制度,塑造健康的普选文化,从而使好的普选制度带来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