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综合香港电台消息,上市公司东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刘梦熊涉嫌串谋诈骗和洗黑钱的案件,陪审团退庭商议后裁定他所有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他离开犯人栏后拥抱律师及前来听审的支持者,刘梦熊的妹妹喜极而泣。
至于同案第2被告翼小红的串谋诈骗及洗黑钱,5项罪名全部成立;第3被告叶瑞娟各1项串谋诈骗及洗黑钱,罪名成立。
案中3人分别被控两项串谋诈骗及5项洗黑钱罪。其中刘梦熊被指处理超过1亿6000万股东方明珠股份,属犯罪得益。控罪指,刘梦熊与两名被告在09年12月至11年5月期间串谋东方明珠石油主席黄坤,在公司收购美国犹他州天然气油田项目时作出虚假陈述,促使东方明珠通过以2亿2000万美元购入油田,欺骗港交所和公司股东。
刘梦熊在庭外表示,对于这次裁决还他清白,认为值得高兴,又指裁决彰显本港司法制度和法治的核心价值,更值得高兴。
刘梦熊说,过去两年多以来一直抱着「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心态,觉得清者自清。他又感谢律师团队以及对他不离不弃亲友,并多谢市民对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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