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许娣闻 南京报道)上月20日,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人民币,成迄今为止国内汽车反垄断最大一张罚单。5月20日,江苏省物价局20日在其官网公布该案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集中发生在整车销售领域,处罚决定书共举证9条,而3.5亿巨额罚单具体金额也同时公布江苏省物价局公布对「奔驰」的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决定书中提到,作为当事人的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有,达成限价销售的垄断协议并付诸实施。调查显示,其工作人员在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对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进行限定。其中,奔驰公司南京地区的一位销售区域经理自2014年初至7月底期间,通过电话形式向南京地区4家经销商不定期的传达奔驰E级车和S级车的限价要求,2014年2月18日、19日分别电话通知:2013款国产奔驰E级车的优惠幅度不得超过零售指导价的12%;2014款国产奔驰E级车不得超过9%;其余E级车不得超过10%;S级车开票价不得低于零售指导价。据悉,奔驰公司在无锡、苏州地区的经销商也分别接受到了类似通知。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对江苏33家经销商的调查,江苏经销商执行了当事人对E级、S级整车和配件的最低转售价格要求。江苏省物价局认为,当事人凭借自身优势地位及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经销商实施的整车、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限定,剥夺、干预了下游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排除、限制了奔驰经销商间的价格竞争,弱化了价格信号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限定经销商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5000859866元人民币7%的罚款,共计350060190.62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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