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刘敬飞 陈刚 河北报道)近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该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情况及贯彻落实有关措施。据悉,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备受社会关注,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师振军表示,近期,关于这部法律的解读和宣传逐渐掀起声势。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部法律,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无旁贷的重要责任。为此,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计划和设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加强全系统学习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执法先懂法。我们要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活动,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考核,使全系统干部职工都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同时,我们还将督促有关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食品监管相关单位的法律素质。
推动建立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大力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立法工作,进行综合治理,解决执法难题,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建立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快速查处、全面整治等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保障。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明确改革完成时限,强力督导,强化问责。同时,加强上下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之间的联动,向基层倾斜监管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法律宣传、公益宣传、科普宣传,准确、及时、客观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支持、维护食品安全。同时,推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有效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监督向更深更广层次拓展。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治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师振军称,新闻媒体是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一直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希望各家媒体把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好、解读好,把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成效宣传出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增进社会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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