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朱朗文)负责香港政改的中央政府官员今日与立法会议员会面,出席的公民党党魁梁家杰会后称是反对派尽议员的责任作「最后游说」。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今日在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香港基本法规定提名权属于提名委员会,又规定立法会议员必须宣誓拥护该法,若梁家杰到现在都不接受这种提名方式,就是没有尽议员的责任。她又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条文及原意,中央不可能容许违背基本法的提名方法,故中央没有任何让步空间。
谭惠珠表示,不同意梁家杰称自己及反对派尽了议员责任,认为如果他是尽议员责任,就应该看看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内容。她指出,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一零四条,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清楚列明提名权属于提名委员会,而梁家杰到现在都不接受的话,「咁佢有无尽到议员嘅责任呢?」
她续说,梁家杰作为经历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为香港政制作出不同决定的一个议员,应该知道「8.31」决定有约束力,也应该守法,若他称尽议员责任游说中央改变「8.31」决定,其实就是不接受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及「8.31」决定的约束力。
港无政党政治 提委会具广泛代表性
对于反对派针对的「8.31」决定,谭惠珠强调这已是最好的安排,中央没有任何让步空间。她解释,「8.31」决定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条文及原意,因为香港基本法规定的政制特点是不实行政党政治,而是保持香港一直以社会各界别、各阶层凝聚共识的模式,另外特首向中央及特区负责,并非向一个党负责,因此特首不能是一个党的党员。在没有政党政治的情况下,可以提名到有各阶层、各方面支持的人成为特首候选人,就是用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委会。
她认为,是次政改争议始于反对派要求中央用违背香港基本法的方法,如「公民提名」、「政党提名」及「三轨提名」等去提名特首候选人,「 中央经过4年多嘅工作,写咗(香港)基本法,怎能够容许去用一个违背(香港)基本法嘅方法去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所以中央喺呢一点系无可能让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会上提到,「8.31」决定不存在还未实施就改变的可能性。谭惠珠表示,若要改变「8.31」决定,就要经过「政改五步曲」,若走完「五步曲」就可以改变,但改变并不可以达到删走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程度。
港人应向反对派议员发声支持方案
对于是次会面的作用,谭惠珠指,如果反对派议员认为,「8.31」决定及普选方案没有修改空间只是特区政府的讬辞,他们就可以直接从中央官员那里得悉这也是中央的决定,他们之后考虑就再不是要求修改些甚么,而是要权衡轻重,考虑应否支持方案。她认为,如果反对派议员认为自己是民意代表,而多次民调也清楚显示支持方案者多于不支持者,他们就应以香港主流民意为依归,确实支持方案。
被问到普选方案通过的机会,她指政治一个星期都嫌长,而现时已去到决定是否接受方案的地步,再没有时间拖延,加上中央态度已经明确,港人应向反对派议员发声,希望他们通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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