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英冠球会伯明翰前班主杨家诚因于2001年至2007年间洗黑钱逾7亿,被判监6年,早前申请上诉许可求推翻定罪,上月中被拒绝。他有意上诉至终审法院,昨按程序到上诉庭申请特区终院上诉许可证明书,要求上诉庭证明案中有两项重大法律观点,应交由终院考虑,惟申请即时被拒。杨可于本月10日限期前,呈交文件直接到终院申请上诉许可。
申请人一方昨日称,案件有两项重大法律观点,首先是法庭在裁定他洗黑钱时,必须确定涉案的财产是来自犯罪得益。上诉庭法官回应指终院早前已在这个法律观点上有裁决。
申请人一方又称,虽然原审法官拒绝接纳杨的证供,但仍未足以裁定杨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处理的财产是犯罪得益。上诉庭法官则指原审法官的法律观点正确,且已分析杨的主观想法,只是认为杨说谎才裁定杨罪成,故拒绝申请人两项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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