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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汇网讯】(记者 袁巧 重庆报道)记者从重庆相关部门了解到,沉没的「东方之星」号客轮于1994年建造,中间曾进行翻修,但尚未达到30年的客船强制报废年限。事故发生后,重庆海事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已下发通知,要求本地游轮公司进行安全自查。
「东方之星」是长江普通旅游客船,隶属于总部在重庆万州区的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轮船身长76.5米,型宽11米,型深3.1米,最大高度18.6米,主功率882千瓦,总吨2200吨。有4层客舱位于水位线以上,1层机舱位于水位线以下。轮船核定经营范围为南京至重庆省际普客,核定乘客定额为534人,设有一等舱位44个,二等舱位184个,三等舱位306个。
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是经营长江旅游客运的国内高级船务公司,为重庆市国有重点水运企业,公司有多艘国内豪华游轮。其法定代表人为姜照,注册资本金4160万元,1981年10月30日工商登记成立。该公司客轮均为重庆「市级文明船」,涉事的「东方之星」客轮还曾被交通部评为「部级文明船」。
据了解,由于长江旅游业近年发展迟缓,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惨淡。2013年,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负债高达16846万元,净利润为负395万元。2014年公司业绩稍有改善,资产总额为8975万元,负债为18468万元,净利润为133万元。
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一位前高层告诉记者,「东方之星」原由重庆东风船厂设计,第一次设计长度是60多米,由重庆川东造船厂打造,后因各种因素又在重庆船厂第二次加长。
「东方之星」沉船事故发生后,重庆海事局、重庆市旅游局在第一时间向重庆各大游轮公司下发通知,要求游轮公司排查自身隐患。据记者了解,重庆多家游轮公司已在2日一早召开了紧急安全会议,并组织人员对旗下游轮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船长严格按照海事局颁布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操控船舶,同时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在行游轮平安抵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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