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行政长官梁振英在行政会议前表示,推动政改纯粹由本港长远利益及大局出发,并无考虑个人竞选机会。梁振英表示,现时距离政改方案表决尚有两个多星期,无论议员或市民都毋须急于作结论,大家应冷静、客观,掌握所有事实,沉淀一下,再作理性判断。他强调,在整个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无论选举或修改,中央都有权有责。
香港《大公报》报道,梁振英说,基本法规定政改方案必须得到立法会3分之2议员通过,即使泛民27名议员都支持某一方案,仍需要争取多20票,才能获通过,社会需要深思是否可行。他表示,政治是可行艺术,最终是否可行才是关键。
梁振英还提到,香港的行政长官不同其他国家包括民主国家的市长。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下,有高度自治权、本地财政权和立法权,有自己政治制度;中央向行政长官授权,使行政长官得到市民授权外,亦有额外中央授权。行政长官的总权力,大过任何一个民主社会市长的权力。中央必须信任行政长官才向他授权;通过行政长官行使权力,令香港有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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