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张聪 北京报道)日前,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交通执法总队以及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具体收费方式违反现行法律。「滴滴」专车负责人表示,将进行自查,并开放平台订单情况。
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2015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非法运营车辆963起,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辆207起,其中私家车161起。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须取得资质许可。目前,有关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和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客运服务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据了解,滴滴公司目前有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4种业务类型。快车主要是采取招募私家车主从事运营业务。而专车情况相对复杂,一部分车辆是滴滴公司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再从劳务公司聘请司机;而另外一些车辆,则是私家车主带车加盟。北京市交委指出,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租赁车不允许给承租人配备驾驶员,且承租人不得转租车辆。目前,有关专车平台通过从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从事客运服务也违反了《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滴滴专车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开展合法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立数据监测平台并与政府部门对接,开放平台人员、车辆及订单相关数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