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成功将「和民」等知名日式食府引进本港的饮食界名人廖杰民(52岁),于担任饮食集团「株式会社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期间,诱骗公司向其佔股份的设计公司,批出逾170万元的合约,及报销与业务无关的应酬开支。法官昨裁定廖欺诈罪成,判刑时指他于集团内出任要职,得到公司信任,却隐瞒利益,因违反诚信故判监2年。
廖另被控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控告他向集团报销一张与集团业务无关的饮食应酬开支,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廖的代表律师求情称,廖有良好背景,在发展日本餐厅方面很成功,只是没有向集团申报利益。
法官祁士伟裁决时表示,被告隐瞒与设计公司关系就是不诚实,并在其他股东质问下才承认佔设计公司3成股份,故判欺诈罪成。就另一项控罪,法官指廖作为行政总裁,有权招待客人,而之后与客人有否建立生意关系与案件无关,故判罪脱。
廖在2008年至2012年出任「株式会社」行政总裁及董事期间,没有申报佔有英菲柯斯设计公司的3成股份,并批出「株式会社」旗下食肆的工程合约予英菲柯斯,涉案金额逾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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