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傅龙金 福州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8日公布消息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文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陈文广在担任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任用、业务承揽、减轻违规播放广告处罚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04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7月30日,福建省纪委对陈文广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年12月24日,陈文广被开除党籍。
陈文广是福建漳平人,1957年8月出生,曾担任过闽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龙巖电视台台长,2001年开始担任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2007年任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公司副董事长,2011陈文广为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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