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装修散工在去年非法「佔旺」期间被目击突然大叫,更跳起「起飞脚」踢凹警车,警车车门被踢花,更有两道刮痕。散工当场被制服,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1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时获撤销控罪,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另要赔偿警方维修费。被告12日在庭上向警方道歉,公开表示「在此向警方道歉,深感后悔」。
在去年10月17日非法「佔旺」期间,警方在旺角山东街及弥敦道交界采取人群管制行动。约晚上7时半,在场的传销员听到离警员约10米,报称装修散工的被告张翰维(26岁)突然大叫一声,冲向警车,并跳起用右脚踢向警车车门,车门当场被踢花,并有两道刮痕,被告其后被在场警员制服,事后控以刑事损坏罪。在警诫下,被告称当时不知为何踢警车门。
案件1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获控辩双方同意不提证供起诉,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最后撤销一项「刑事损坏」罪。被告张翰维在庭上公开表示,「在此向警方道歉,深感后悔。」最后,他获准以2,000元签保守行为15个月,另赔偿480元予警方作警车维修费。
「佔」青否认冲旺角防线袭警
另外,20岁青年梁志伟被指去年11月25日在警方执行旺角清场禁制令期间袭警,他早前否认控罪,1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控方质疑,梁当日戴头盔、口罩和面罩,是有预谋和警方发生冲突,惟梁否认。
辩方在结案陈词时表示,被告并非如控方案情所说冲击防线而被撞跌倒,而是被警员扯其头盔拉跌。受伤警员供称曾被踢中两次并留有红印,但事后却没有验伤,行为匪夷所思。案件押后至本月30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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