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香港电台报道,立法会下午开始审议政改方案,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发言时提及提名委员会的角色。他表示,基本法45条明确规定普选特首,是由提委会行使提名权。
袁国强说,提委会是唯一提名机构,其他以外的机构、个人或单位都无提名权,因此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权均会削弱提名权,违反基本法,这些建议不应被提升成为反对政改修正案的理据。
对于有意见认为,提委会构成不合理筛选,袁国强认为是忽略两个重点,第一,只要符合基本法均可向提委会争取提名,第二,提委会职能只负责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
他指出,提委会职责是考虑香港整体利益,以持平态度审视获提名人士是否适合的候选人,不会以个人喜好或党派利益作为准则,有利不同政见人士争取支持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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