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立法会今日下午审议政改方案决议案,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动议通过有关议案。他发言表示,社会部分意见认为,政府普选方案中,提名委员会组成倾向「建制派」,甚至出现筛选的意见并不准确,因为提委员成员需要考虑香港利益,客观持平推荐候选人,并非按个人喜好或党派利益,而政府方案亦利用人大8·31决定,增加不同政见人士争取提名的机会。
据大公网消息,袁国强发言中再次反驳「袋住先」等于「袋一世」的说法。他指出,这在法律上是不正确的,在实际操作上也不可能出现。因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表明,在2007年以后特区政府可以启动「政改五步曲」修改选举办法,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及港澳办主任王光亚亦先后提出类似看法。再者,按照实际情况,选举制度亦不可能永远不变。他希望议员以香港整体利益为依归,支持政改方案,推动民主发展。
袁国强重申,特区政府日后可以通过启动「政改五步曲」,修改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实际上,普选制度不可能在2017年后不向前发展。相反落实普选后,政治环境更有助普选制度的演变,日后也有望落实立法会普选。
袁国强说,他明白普选不只是法律问题,也涉及政治、经济和民生。但他认为,不论从任何角度出发,最终都是以香港利益、社会福祉和香港未来发展为标准。因此以这个标准理性务实思考,议员应支持方案,落实2017年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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