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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结果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综合报道,2017年特首产生办法决议案经立法会两日审议后,获8票赞成、28票反对、0票弃权,未能获三分二议员通过,政改方案被否决。
投票时在席议员只有37人。大部分建制派议员在临表决前离开了议事厅,没有投票。反对的28票,除了27名「泛民」议员之外,还有医学界议员梁家骝一票。
政府在昨日向立法会提交政改方案,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正式在立法会,动议修改特首产生办法的决议案,并随即展开辩论。在政改三人组先后发言后,各名「泛民」及建制派议员亦如常轮流发言,昨日有25名议员发言,当中9人表态支持通过,16人反对。而在今日复会后,先由议员莫乃光发言,但今早在席的「泛民」议员只有寥寥数人,除本身打算「压轴出场」的陈志全被迫发言外,黄毓民亦要求鸣钟点算会议法定人数,借以拖延时间,但政策未见效。
政改专责小组解散
林郑月娥表痩前表示,政改专责小组随着表决就会解散,部分市民对政改感到厌倦,在外集会的市民或许对政改有不同立场,但无论结果如何,社会或许需要时间反省,思考未来方向。
香港政改历程
1997-07-01
香港脱离英国殖民统治,回归中国的怀抱。基本法清楚写明,香港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最终经由普选产生,民主程度肯定超越《中英联合声明》。
2004-04-26
2004年,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成立香港政制发展专责小组,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决定。《决定》认为,暂不实行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
2007-12-29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2010-06-24
2010年,在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多个政团的互动和沟通下,立法会分别在6月24日和6月25日,通过了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和立法会选举办法的决议案。
2013-12-04
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进行为期5个月的公众咨询,启动了实现普选的有关程序。
2014-08-31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2015-01-07
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宣布启动政改第二轮咨询,同时公布《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文件》。
2015-04-22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
2015-06-17
香港立法会6月17日11点开始审议有关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的决议案,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政改一役进入最后的决战阶段。根据议事规则,70名议员每人有15分钟发言时间,但只可发言一次,不能提出修订。
2015-06-18
香港政改方案遭立法会否决,28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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