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一名机场文员今年初于元朗参与「反水货客」行动时,将水樽掷向警员被拘控,22日在案件开庭前承认袭警罪。被告称,自己事后已感到后悔,并在开庭前已向相关警员道歉。裁判官斥罪行严重,指若不满警员的工作就要施袭,会影响警员执行工作,因而影响香港治安,判其罚款3,000元。
倘警察担心受袭难全力执勤
任职机场文员的连家伦(37岁),被控于本年3月1日在「光复元朗」行动中,将水樽掷向执勤中的警员。暂委裁判官陈碧桥昨日批评其罪行严重,又指警察应与其他行业一样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如果警察每日都要担心被袭,会令警员不敢全力执行工作,影响香港治安。
辩方呈上5封来自社工、连的家人等的求情信,称连犯案只因一时冲动,案件亦令连承受精神压力及负面情绪。陈官指考虑被告初犯且认罪,判罚款3,000元。
另一宗袭警案的被告谢永聪(28岁),被控在元朗「反水货客」游行期间袭击警员钱俊思。钱在庭上表示,他当时欲阻止人群互相冲撞,却遭被告挥拳击中左脸。被告罪成,裁判官将案件押后到6月24日裁决。
理大生因疑点利益脱袭警罪
在「光复屯门」行动中,被指袭击警员背部近左肩的理大生李兆昭(22岁),则被裁定袭警罪不成立。裁判官指,2名证人警员忆述被告的衣着与片段中的衣着不同,因疑点归于被告,故判李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