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张建忠 福州报道)福建自贸试验区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开放,又增特殊政策。福建海事局近日发公告明确,自6月8日起,台商可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办独资海员外派机构。海事部门表示,在大陆四大自贸区中,这一政策仅闽自贸区试点实施。
福建海事局的公告设定了台商「登陆」的相关门槛:注册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具有足额交纳100万元海员外派备用金的能力、自有外派海员达到100人且满足海事管理机构关于海员外派的其他相关条件。满足前述条件,获得开设资质后,台商独资海员外派机构便能落地闽自贸区,为台湾船东所属的商船提供船员派遣服务。
据福建海事局披露,至去年底,福建辖区注册海船船员共计60682名,佔到大陆注册海船船员总量的10%。这些注册海船船员中,外派船员占比较大,去年福建外派船员中,有36.3%是台湾船东。此次新政出笼,有利于更多台商企业到闽自贸区投资开办海员外派机构,进一步便利台湾运输业向外发展,并活跃福建对台船员劳务市场。
此次,福建海事局分别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厦门三个片区设立了海事受理窗口,递交申请后30个工作日可完成审批,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福建注册海船船员主要集中在福州、厦门、泉州三地,人数占福建船员总量的83.7%,闽自贸区在三个点受理审批,亦能满足「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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