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警方今年5月3日接报,指有人疑于屯门携刀枪驾驶出租车,到场后拘捕戴头盔、怀刀及气枪营业女出租车司机,她本被控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控方与裁判官26日同意接纳被告的精神科报告建议,只向其颁下医院令,无需定罪。
被告沈少芳(57岁)曾有精神病记录,案情指沈当日于屯门龙门居外携气枪、手柄刀,穿着黑背心及戴头盔驾驶新界出租车。她被捕后在警诫下表示怕被打劫,故带刀枪自卫。裁判官根据精神健康条例,下令被告接受为期3个月的医院令,此外无需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