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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白鸟湖 【文汇网讯】(记者 马晶晶 新疆报道)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是乌鲁木齐市首次专门立法保护湿地资源。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乌鲁木齐市现有湿地总面积2.12万公顷,佔全市总面积的1.49%,远低于世界8.6%和国家5.58%的平均水平。其中,达坂城区湿地面积佔到全市近二分之一。
目前,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管理经费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相关部门在湿地保护工作中职责不清;湿地保护范围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随意开垦土地、侵佔湿地、排放污染物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导致湿地面积萎缩,湿地生态功能下降;在湿地资源利用过程中,特别是超量开采地下水已致柴窝堡湖湖面急剧萎缩,严重影响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此情形下,乌鲁木齐市出台条例保护湿地资源,不仅非常必要,而且也十分迫切。
《条例草案》明确了自然退化和遭到破坏的湿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科学修复。同时,对于擅自在湿地内筑坝、爆破、放牧、烧荒,未经批准擅自征佔用、开发利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性质、功能等行为将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追究责任,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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