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 香港文汇报上月独家披露,民主党前主席、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及社民连主席、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于今年3月就前年被特区终审法院驳回司法复核特首选举结果后,极速偿还了250万元讼费,但立法会未有显示二人申报捐款偿还「债务」。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昨日去信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质疑两人极速还讼费与收入并不相称,要求委员会尽快调查有议员怀疑收取未有申报资金。
香港文汇报早前独家披露,何俊仁及梁国雄就2012年特首选举司法复核失败,然后于短时间内偿还了巨额的律师费及堂费。葛珮帆昨日在信中引述有关报道指,有关的费用高达273万元,「立法会议员的收入有限,两位议员既迅速偿还费用,而报章亦指两人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收受任何资金,加上梁国雄议员一向自称贫穷,种种情况不免令市民怀疑两位议员是否有隐瞒收取任何『秘密资金』。」
据规则议员资产有变更要申报
她在信中续指,根据议事规则,议员的个人利益登记如有变更,须在变更后14天内,以立法会主席批准的格式,向立法会秘书提供变更详情。「据议事规则第八十三条第(五)(d)(ii)款所述,『作为立法会议员,来自任何人士或组织的财政赞助,而提供详情时须说明该项赞助是否包括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付予该议员或其配偶的款项,或给予该议员或其配偶的实惠或实利』。」
葛珮帆强调,身为立法会议员,有责任就其个人利益向秘书处交代,让市民有渠道监察议员操守。议员是否有获得巨款资助,对公众利益有重大的关系,以及会影响市民对立法会议员的信任。她为此要求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尽快对上述事件进行调查,以释除市民的忧虑,挽回市民对立法会的信心。
长毛卸膊 「问何俊仁」
梁国雄今日在接受传媒访问时「推庄」称,有关的讼费由何俊仁负责「找数」,若何俊仁已「找数」,自会问他取回,「无钱咪欠住佢(何俊仁)先囉!话我哋突然间发财无意思。」被问及何俊仁是否已支付有关费用,梁国雄称「要问一问何俊仁」,又称自己只负责其中20多万元费用。
香港文汇报早前独家披露,何俊仁和梁国雄前年被特区终审法院驳回司法复核特首选举结果,并于今年2月裁定需向特首梁振英支付共273万元讼费,到今年3月,两人已极速偿还其中250万元,惟二人未向立法会申报曾接获巨额捐款来偿还「债务」。本报记者在翻查资料时再发现,两人聘请的两间律师事务所,涉及此案的律师费高达300万元。屯门区议员陈云生早前已致函廉政公署,指梁国雄无向立法会申报,涉嫌违反议事规则,促请廉署彻查梁国雄钱从何来。
去年被踢爆收100万黑金
梁国雄涉嫌收受秘密捐款早有前科。他去年被密件踢爆涉嫌收受黎智英100万元「政治黑金」,但他当时矢口否认,其后又狡辩有关捐款是由他「代」社民连收取,用于社民连和他个人的法律诉讼,但又从未向立法会申报利益,现时正被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调查,月内将出席聆讯「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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