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刘凝哲 北京报道)新国家安全法的立法过程中,引发外界特别是境外舆论质疑,认为中国对国家安全的定义过于宽泛,法律存在被滥用危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今天就此表示,中国制定国家安全法,维护的是中国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中国国家安全的定义并不比一些国家规定的更加宽泛」,她说,任何负责任的政府在维护核心利益时,都会态度坚决、不容争议、不容妥协、不容干涉,世界各国都这样做,中国自然不会例外。
郑淑娜说,「国家安全」一词,在上世纪中叶被西方大国应用于法律规定。虽然西方国家对此定义不完全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中国制定国家安全法,维护的就是中国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
「中国政府在捍卫国家核心利益上一再表明,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放弃正当权益,决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郑淑娜说。中国国家核心利益在新国家安全法中再次予以重申,就是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应当说,这个国家安全的定义是明确的,并不比一些国家规定的更加宽泛」,她说。
在外媒特别关注的网络信息安全方面,郑淑娜表示,网络主权原则是中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新国安法中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为依法管理在中国领土上的网络活动、抵御危害中国网络安全的活动奠定法律基础。她重申,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愿与世界各国分享中国因特网发展机遇,欢迎各国企业在中国守法经营,提供合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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