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特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4日在北京出席中华司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他在致辞时表示,两岸四地的司法合作应考虑三大原则,包括符合「一国两制」、适度借鑑国际经验等。他又指,国家在国际舞台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增强中华法律和司法系统在世界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应是发展方向之一。
推经济发展 法律角色重
袁国强在会上表示,国家现在是世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亚投行的成立,意味着发展机遇将更多元化和国际化,而要让中华地区的经济和竞争力维持良好发展,法律和司法配套工作非常重要。
他指出,两岸四地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也有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文化,在这情况下,要形成一个符合各方情况的刑事司法合作模式,并不容易。因此,在推展区内刑事司法合作的时候,应考虑三大原则:
第一、符合「一国两制」。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和「一国两制」的原则而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据此,香港与中华区内其他地方开展刑事司法合作,必须严格遵照香港基本法相关规定及「一国两制」原则。
不能照搬国际合作模式
第二、适度借鑑国际经验。袁国强说,两岸四地的司法合作,是区际(即地区之间)的合作,而非国际(即主权国之间)的合作,两者存在根本性差异,因此两岸四地合作不可能完全照搬国际合作模式,而是开拓新思路,寻求符合四地法律制度和实际情况的模式。
第三、由于各地法律制度不同,因此可考虑沿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先就复杂性和协商难度较低、比较迫切的事宜达成安排,作为进一步推展区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基础,再经过持续的研究和累积经验,促成其他较复杂安排的早日商定。
访京期间,袁国强将与国务院港澳办官员会面,讨论双方关注的事宜,并于明日下午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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