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李自明)香港反对派中人称港人会因在港反政府而被新的国安法定罪,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今天指,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并未将国安法纳入其中,不会直接适用于香港,但强调即使没有额外为港人行为增加规限,也不代表港人在内地「做咩都得」。
梁美芬昨日在接受电台访问表示,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由于国家刑法与国安法有重叠的地方,香港人要到内地进行被内地视为犯法的行为,才会违反国安法。不过,国安法强调港人有责任守法,即使没有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条文不会直接适用于香港,但不代表港人在内地「做咩都得」。
她解释,内地法律概念分为「属人法」及「属地法」,任何人在内地境内触犯刑事行为,可能会被捕,这不会因是否有国安法而有改变,「界线这么多年都是这样,无得奉旨,挂住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入内地就做咩都得。」同时,内地人在港参加针对国家政府的游行集会,回到内地一向都有可能被追究。
梁美芬坦言,香港永久性居民好幸褔,即使参加集会或发表言论批评内地政权,只要在内地境内不要做同样的事,都不会有制约,最多不容许入境。
吁市民正面讨论二十三条
关于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问题,梁美芬希望香港社会不要抱持「避之则吉」的态度,而应要有一个正面的讨论,先让香港市民了解条文,明白本地立法如何配合香港的政治文化,例如普通法传统等,减低市民的误解,再展开讨论。
另外,被问到「后政改」的工作,梁美芬强调,自己现时会集中做好地区事务,也会与香港专业人士及商界研究把握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下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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