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综合报道,行政长官梁振英重申,内地早前通过新修订的《国家安全法》,不适用于香港,这是本港法律界的共识。
梁振英今日在接受传媒提问时表示,《国安法》没有在香港设立新的罪行,国安法在香港亦不适用,这是本港法律界的一个共识。
梁振英说,每个地方都有自己法律,每个司法管辖权亦有不同制度,以及不同的法律内容,香港是这样,中国内地是这样,外国也是这样,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权,法律制度、法律条文和具体做法,这不是大家可以评论和所谓保证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7月1日通过国家安全法,提及港澳及台湾同胞有共同义务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及香港和澳门特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梁振英和特区政府当日就强调,香港须通过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本地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但本届政府目前未有计划就二十三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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