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近年来,超生儿童入户问题困扰不少家庭。在广东省户籍改革措施公布之际,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省卫计委联合发文表示,公安部门不得将小孩入户捆绑计划生育证明,只要有出生证明、父母结婚照及身份证,即可办理户口。
7日,广东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紮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广东省公安厅表示, 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公安部门作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有责任协助计生部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接下来,广东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强督导,对小孩登记入户的日常工作中将计划生育证明或上环结紮证明作为入户前置条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明确超生罚款不跟入户挂钩
另外,广东省公安厅户政处负责人也表示,生下来的小孩就必须入户,这是公安机关的一贯操作原则,只是超生家庭配合度不够。他呼吁,计划外生育,家属也应及时交纳社会抚养费,毕竟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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