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由李偲嫣任召集人的「正义联盟」及「撑警大联盟」,今年2月于大埔墟火车站外摆设街站,争取市民支持订立「辱警」罪;而「热血公民」和「本土民主前线」成员到场抗议,其间双方爆发冲突,事后「本土民主前线」女成员陈丹丽被控袭警并罪成,昨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令。感化报告指陈不能清晰分辨对错,即使脚踢警员力度不大,但袭警是严重罪行;裁判官张志伟又训示被告,以暴力对待任何人都是错。
无关程度猛烈 袭警即重罪
23岁女被告陈丹丽涉于2月1日发生冲突时与警员拉扯,并转身脚踢姓曾高级督察腹部,陈当日并未有被拘捕。辩方曾称事发时情况混乱,陈即使有碰及警察亦属意外。裁判官张志伟昨日在裁决时指控方证人诚实可靠,判刑时又指即使被告袭击的程度并不猛烈,但袭警属严重罪行,而且任何用暴力对待他人的行为均是错。
「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昨日于庭外称,陈丹丽当日疑遭另一名男警员以脚夹住并压于地上。她在数日后即2月6日,前往警署报警称受警员非礼,却反被控袭警而遭拘捕。
官信听不到警告 冯子浩甩身
另外,被控于本年3月1日「光复元朗」行动中袭警的听障学生冯子浩,昨日则在屯门裁判法院获判脱罪。裁判官水佳丽称冯子浩为单纯可信的学生,相信冯没有袭击警员李宏达的意图;又指被告右耳有中度听障、左耳属轻度听障,平时上学要戴耳机,没理由不相信没配戴助听器的冯子浩听不到李的警告。虽然不排除冯有推门撞到李,但相信冯并非故意。水官又指当时场面混乱,李宏达受压力而可能对碰撞有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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