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李欣 天津报道)据商务部最新消息,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自4月21日挂牌以来,吸收外资聚集效应明显,共吸收合同外资226.38亿元。其中,天津自贸区尽管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仅为80家,但吸收合同外资达117.12亿元,佔全部合同外资的52%。而广东和福建两大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达170家和146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和31.53亿元。
据介绍,广东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额佔全省的28.76%和45.26%;天津自贸区占天津全市的58.82%和69.42%;福建自贸区占福建全省的71.57%和53.55%。此外,各类市场主体高度青睐自贸试验区。数据显示,今年1-5月,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贸区区域内分别新设企业14217家、4500家和9296家,注册资本分别为5779亿元、1062亿元和12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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