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长沙湾警署一名女杂工不满《苹果日报》于2008年刊登一篇报道,指称她在警署内偷窃胶手套及扫把头等物品,拿到自己经营的糖水店使用,于日前入禀高等法院控告《苹果日报》诽谤,案件昨日开审。女杂工在庭上指,自己曾试过拾到劳力士手表及银包交回警署,哭诉「虽然我工作低微,但唔代表我会偷嘢」,对于被诬捏感到「好冤枉」。她在报道刊登后患上抑郁症,每晚服用安眠药后才可入睡。
原告罗紫清(54岁),于2009年入禀控告《苹果日报》东主兼出版商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印刷商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总编辑郑明仁及记者谢明明,指该报于2008年5月25日刊登题为《警署女杂工被指偷清洁用品》的报道诽谤。
代表原告的大律师袁国华今日在开案陈词时指,该篇报道虽然没有对原告指名道姓,但提及偷窃的是唯一一名在该警署工作逾10年及40多岁的女杂工,而且在附近经营3间糖水舖,令认识原告的人一定知道报道所形容的偷窃女杂工是原告。
他续指,《苹果日报》记者在撰写报道前,曾就偷窃事件向警方查问,警方回复之前未收到有关投诉,但会根据记者提供的资料调查。他批评记者不应在未收到警方调查结果及未询问原告有何回应前便刊登报道。
原告今日出庭作供,指警方收到投诉后于5月13日展开调查,并向她录取口供,当时只有她及其上司知道偷窃事件。惟报道于同月25日刊登后,随即「全世界都知道」,翌日警方亦到警署与8名女杂工录取口供,有同事就事件质问她,更传言指她「已经畀人拉(拘捕)(口+左)」。
她在庭上边哭边指,难以理解报《苹果日报》为何要冤枉她,并强调自己「由细到大都唔贪心,执到银包、身分证同信用卡都会拎返去警署」,又指报道令她患上抑郁,到今时今日仍须定时看医生及服用安眠药入睡,更经常担心自己被传媒跟踪或偷拍。
代表《苹果日报》的辩方大律师何伟文质疑原告夸大病情,因为原告当时押后一个月才申请放无薪年假,如果她情绪真的受重大打击,为何不立即申请病假?且当时是一名简姓女同事向《苹果日报》告发,原告也曾向精神科医生指自己「工作上发生一件事」使她情绪受困。辩方认为令原告感困扰的是其工作及警方调查等,而非由报道造成,质疑她决定入禀向《苹果日报》索偿后,才在录口供时将所有指控指向《苹果日报》。
原告否认辩方此说法,指不控告简姓女同事诽谤,是因为简有精神病,「全世界都知道佢傻。」《苹果日报》未曾核实就刊出简的指控,责任相对来说更大。
辩方其后盘问经营糖水舖的原告男友张振雄,指张录口供时曾指不会与原告讨论工作,原告亦甚少前往店舖,质疑张为帮助原告索偿,才说她是糖水舖「老板娘」。惟张否认,指「糖水舖佢(原告)有份嘅」。案件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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