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邓伟明、杜法祖)警方一连两日打击提供「点对点」服务的白牌车活动,继昨日拘捕一名白牌车司机后,今又派员乔装乘客「放蛇」,预约一辆白牌车由机场往跑马地,当抵达目的地司机收取车资时当场被捕。警方提醒所有驾驶者,切勿在未有合法出租汽车许可证情况下非法载客及收取酬劳,而因白牌车并没有第三者保险保障,市民更不应租用,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便会得不到应有赔偿。
警方表示,因应近日出租车业界就白牌车提出的投诉,加强打击白牌车非法载客取酬。至于一些不是用现金,而是以如信用卡等其他方式付款的租车交易,会否较难侦查,警方称案件仍调查中,暂不会评论。
警方港岛总区交通管制部及执行分区署理总督察曾贺星称,今年至今已接获6宗市民投诉白牌车非法载客活动,5宗类似案件已作出拘捕,惟鑑于情况愈趋严重,更在因特网上发现一个声称可提供「点对点」豪华房车接送服务的广告平台,遂由前日起一连两日采取打击行动。
昨日下午一名驾驶豪华7人车的39岁司机,以380元收费接载两名乔装乘客的探员,由薄扶林数码港到跑马地时被捕,其豪华7人车被扣留检验。到今日下午2时许,两名乔装乘客的探员透过网上预约租用私家车的广告平台,在机场登上一辆豪华7人车抵达目的地跑马地,司机遂向他们收取600元车资后,探员即表露身份将该名44岁司机拘捕,其驾驶的7人车亦被拖往鰂鱼涌汽车扣留中心候验。
警相信不涉集团式操作
曾贺星表示,两名被捕司机同涉「载客非法取酬」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被扣查,初步相信两人属独立个案,不涉及集团式操作,警方将续密切监察情况随时出击。
他续称,白牌车服务收费与出租车合法市价相若,但会以车辆的宽敞及舒适度作招徕,他指市民光顾虽不算犯法,但这些「白牌车」由于违法,一旦遇事,汽车保险会自动失效,乘客将失去保险保障,呼吁市民切勿光顾「白牌车」。
而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2条,轻型客货车只可经营载货业务而不得载客取酬;任何人士亦不可以经营「白牌车」业务,非法载客取酬,违例者初犯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再犯者最高可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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