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3名男学生及一名女船务主任,于今年3月1日「光复元朗」行动中袭警及阻差办公被控,经数天审讯后,屯门裁判法院裁判官陈碧桥昨日裁定4人罪名成立。陈官明言4人罪行严重,感化令及社会服务令均远远不够,需要判处阻吓性刑罚。
首被告14岁男学生及第三被告船务主任吴丽英(30岁)袭警罪成,次被告学生邝振駹(20岁)及刚大学毕业的第四被告潘子行(22岁)则被控阻差办公罪成。
辩方求情时称,4人均年轻且无案底。陈官指,会考虑4人品格良好再判刑,但袭警及阻差办公均是严重罪行,且他们的行为比同类控罪案件更严重,需要判处阻吓性刑罚。
案件押后至本月29日,待索取仍是学生的首、次被告的更生中心及劳教所报告,以及另外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后判刑,其间4人须还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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