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今天中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通过微博发声称:备受关注的「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案」一审两名法官胡尔查、宫静,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记者随后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获得证实。
据法制晚报报道,「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今天中午更新微博称:「我们从《呼和浩特日报》的人大任命公告上发现,曾经一审判处死刑的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胡尔查、宫静两名法官,被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法晚记者随后查询发现,6月27日出版的《呼和浩特日报》二版显着位置刊登了一则名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的公告。该公告显示:「2015年6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人员名单——记者注)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这份20人的任命名单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宫静、胡尔查分别处于第十位和第十四位。
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引起全国舆论高度关注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当中,呼格吉勒图一审被判决死刑的合议庭三名法官当中,胡尔查、宫静分别以「代理审判员」名义,出现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书当中。
法晚记者就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6月27日的任命名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部门核实时,被明确告知:胡尔查和宫静为「呼格吉勒图案」一审审判法官,且「本院没有其他人和以上两人重名,呼和浩特日报的消息属实。审判委员会委员是业务职称,并不是行政职务。所有的业务庭室负责人都进入审判委员会。」
今年3月4日,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接受法制晚报记者专访时,对「呼格吉勒图冤案」追责问题表示:对相关办案人员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会尽快向公众公布。
新华社在回顾「呼格吉勒图冤案」时报道称: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捲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