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 《苹果日报》2008年5月报道长沙湾警署女杂工罗紫清(54岁)涉在警署偷窃清洁用品,被罗控告诽谤及索偿案,今天结案陈词完毕,法官押后颁布书面裁决。
原告今天在庭上引用《苹果日报》于1998年在头版刊登诽谤女律师朱萧菊圆的报道,使她患上抑郁及早产,须赔偿逾320万元的案例,要求索偿逾174万元。
被告一方则引述港视主席王维基于2010年控告《信报》诽谤索偿案,指即使是王维基般的公众人物,法庭认为若需作赔偿令,10万至20万元已恰当。就本案而言,即使诽谤指控成立,赔偿金额最多不应超过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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