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田雯 南京报道)近日,南京市委全委会公布了《关于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讨论稿)》,对于懒政惰政的为官不为者将严厉查处。同时公布的《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亦明文规定,禁止领导干部搞小圈子,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同事会互通款曲。
实施办法列出了一系列为官不为的表现,比如:对群众提出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不按规定办理答复或者久拖不办的;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敢较真碰硬、不能一抓到底怕担风险、怕得罪人,贻误工作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及时解决或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的;对职责范围内重大事故、事件防范不力、处置失当,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重大社会影响的。
实施意见则明确,禁止领导干部随意更改经法定程序做出的城乡规划、产业规划等,对遗留问题「新官不理旧事」;禁止只重显绩不重潜绩,搞牺牲环境、过度举债等短期行为;禁止抵制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提批评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
一旦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告诫或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解聘。应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党政纪规定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查处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责任追究决定一律存入个人档案,当年度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影响期满后拟提拔重用的一律事先上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