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欧阳文倩)岭南大学学生会早前举办粗口辱警音乐会,引起社会大众譁然,近日校方在场地申请表格上注明活动不可带冒犯性和不雅元素,并表明校方保留采取纪律行动的权利,以提醒学生举办活动时的相关责任。不过,岭大学生会却企图于网上「公审」校方,辩称校方「增设」要求,有「打压学生社团自主之嫌」。本身是教联会会长的岭大校董黄均瑜认为,校方要求并非增设,学生会亦知悉,不知为何突然大造文章;而且有关规矩只为防止不合理的事情出现,学生应该遵守。
岭大学生会21日在其facebook网站发出帖文,指校方在「订场申请表突然增设『Details of Programme(活动细则)』,提出以往没有的要求」,认为有关举动有「打压学生社团自主之嫌」。
学生会批校方做法是「审查」
据学生会21日称,「增设」内容包括学生社团应保证活动无冒犯性和不雅的元素,以及校方保留对涉及不当行为的活动组织者和学生采取纪律行动的权利。学生会称有关做法是「审查」,令学会「举办活动的自由只会愈缩愈窄」,并风马牛不相及地指校方无权处分学会。就连表格要活动负责人签名,亦被学生上纲上线为「任由校方『无限搬龙门』的审查及处罚」。
黄均瑜:学生应遵守
对于有关说法,黄均瑜指学生有其言论自由,但校方亦有其规矩,学生应该要遵守。他认为有关做法旨在防止「粗口辱警音乐会」这类不合理的事情再次重演,「当时校方讨论事件嗰阵,已经问过学生会会否承诺唔再举办类似活动(粗口辱警),但学生会唔肯承诺,既然你不肯自律,就只能靠他律。」他又指有关规定一早存在,学生会亦知悉,不知为何突然大造文章。
岭大回应事件称,校方并没有更改学生团体租用大学场地举办活动的要求,现时把这些注明事项列于场地申请表格上,是为令学生团体更了解在举办活动时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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