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李自明、郑治祖)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近年「重政治、轻学术」,研究水平大跌,原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被批评任内「不务正业」,不单包庇学院副教授戴耀廷筹划违法「佔中」,更离谱的是,他竟代表法律学院收受戴耀廷转交「来历不明」的30万元「秘密捐款」,被审核委员会裁定「罪成」,并批评其做法「不符预期标准」,事件正交由管理层跟进。
纵容戴耀廷荒废教务宣「佔」
在陈文敏出任院长期间,港大法律学院除了研究水平大跌,他更「特许」戴耀廷在街头及课堂宣扬「佔中」主张。在去年9月至10月「佔领」期间,戴耀廷曾缺课1个月,及后复教,但今年初再获学院批准于上半年休假,从事「法治与法律文化」研究工作。陈文敏非但没有阻止,对于家长质疑戴耀廷荒废教务更视若无睹,甚至为「佔领」书籍撰序筹募经费。
收戴转交「匿名者」30万捐款
去年10月,有密件揭发戴耀廷向法律学院转交一笔「来历不明」的「秘密捐款」,陈文敏当时向港大职员发出电邮,称自己收到戴耀廷转交「匿名者」捐赠的30万元。据港大捐款规定,收受1万港元以上的「匿名捐款」,即有可能违反廉政公署规定。
由于大学对戴耀廷匿名捐款感不妥,追问下戴耀廷只含糊称该笔捐款来自「市民」,其中一笔捐款「用朱耀明的名字」。但陈文敏似乎对戴耀廷的匿名捐款并无丝毫「怀疑」。
不过,报章其后刊登了多份支票及收款影印收据,披露朱耀明收受「祸港四人帮」之一、壹传媒集团前主席黎智英捐款最少3笔共90万港元,令人怀疑该笔有关的匿名捐款主要来自黎智英。而黎智英不但在旗下报刊鼓吹「佔领」,更被揭长年资助各支持「佔领」的反对派政党及要员,犹如「佔领」的「幕后金主」。
港大校务委员会的审核委员会早前公布调查报告,就裁定戴耀廷及陈文敏等人「罪成」。本报早前在翻查有关报告时发现,陈文敏将该笔30万元的「秘密捐款」,捐赠至法律学院的新户口,同时将6,600元捐赠到「THE RULE OF LAW EDUCATION PROJECT」(ROLE),其中的110,099元,于2013年3月20日举办「普选及提名程序:《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国际学术圆桌会议,并将21,908元用作「ROLE」用途。截至去年12月,捐款尚余174,000元。
被问捐款是否涉 「佔」 一味Say「No」图「甩身」
调查报告又显示,在审核委员会问及该笔30万元捐款有否用作违法「佔领」的用途时,陈文敏称:「No(没有)。」事实上,「国际学术圆桌会议」正是针对特首普选的提名程序,而违法「佔领」的核心正是围绕特首普选的「公民权」方法,包括「公民提名」,提名权也是整个政改最具争议的地方。违法「佔领」行动正因「公民提名」等提名权而起,但陈文敏完全无视事实,大耍「语言伪术」,以图帮自己「甩身」。
报告批评陈文敏以至戴耀廷的做法「不符预期标准」,及在多个处理程序失责。校委会接纳了报告,事件正交由管理层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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