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实习记者 土也 南京报道)南京中级法院近日在试点基础上正式启动陪审员改革选任工作。
从2007年至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逐渐探索出「公民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海选」模式,鼓励普通群众报名参与,目前,此项经验得以在全国推广。对此,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吴英姿教授认为:「此前的陪审员选任制度中,主要采纳组织推荐的方式,既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陪审员的个人意愿,也因为陪审员身份的局限性造成了民意基础的薄弱,『海选』制度有改善这些问题的可能性。」
截至目前,鼓楼法院现任的317名陪审员中,自荐报名的有262人,佔82.6%,其中普通群众佔比超过70%,其中包括社区居民、自由职业者、务工人员等不同社会群体。与之前仅有的组织推荐的选任渠道相比,陪审员身份更具多样性。
在逐步探索出「海选」模式之后,南京中级法院还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陪审员摇号系统」,根据陪审员的空閒时间进行摇号选任,解决了陪审员陪审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问题。
此外,针对民众密切关心的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南京江宁法院也试图从传统的「3人合议」增加到「5人合议」,同样被写入了最高法院改革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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