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梁珊珊 武汉报道)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标志着该省公共汽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据测算,湖北省、市、县各级车改后的公共汽车数量将压缩51%,仅省级党政机关车改后,就能节省约3400余万元。
目前,该省已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部门和单位已根据核定的保留车辆编制上报保留车辆的品牌、型号、牌照号、车架号、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信息。按照计划,8月中旬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将全部封存,并进行拍卖。
根据方案,湖北将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乡级公务用车改革,适时启动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共汽车改革制度落实后,预计全省公共汽车数量将压缩51%。
根据方案,湖北参与公共汽车改革的机构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共汽车改革同步推进。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车补分为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科员级及以下4档。补贴标准为厅局级1690元每月,县处级1040元每月,乡科级650元每月,科员及以下450元每月,符合中央方案的规定。公务员可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规定区域内公务出行将不再报销交通费。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产生的费用,一直占各级机关的「三公」经费中大多数。在湖北省公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的55个部门中,公务用车费用大多也都超过了「三公」经费总额的50%。根据湖北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湖北省直部门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99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数为44139万元。这表示,仅省级党政机关车改后,就能节省约3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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