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俞昼 通讯员 钟萱 绍兴报道)因涉嫌集资诈骗,越剧演员出身的前中国建设银行绍兴城西支行行长陈某近日出现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检察机关指控,陈某明知另一被告人曾某负有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仍以行长的身份出面或作担保,以「为其他客户转贷」为名,诈骗47名受害人1.6亿元。
1971年生的陈某,曾是绍兴上虞小百花越剧团演员。10年前,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向社会招聘歌唱、舞蹈、体育方面有特长的人。陈某应聘成功。几年后,她被提拔为支行行长,一时间,她成了各种聚会的焦点。她也被评为建设银行系统「三八红旗手」、绍兴市「业务标兵」、「巾帼英雄岗」得主等。
2011年,通过小姐妹顾某,陈某认识了大老板曾某。顾某与陈某有十多年交情,因此,对于她介绍的人,陈某十分信任。「在他身上看不到一些老板的通病,他不赌博,也不去唱歌抱小姐,做事很认真。我感觉他像对妹妹一样对我。他们夫妻二人还和我一起做公益。我对他们夫妻二人像对自己的兄嫂一样,完全不设防。」陈某在庭上说。
2012年初,曾某让陈某帮其借款。陈某自称,曾带着信贷评估小组,专门到曾某的化肥厂进行考察,在那里她用手机拍下工厂提炼黄金的过程。她还听曾某说,在宁波的公司有价值2.5至2.8亿元的房产。因此,陈某丝毫不怀疑曾某的实力,不遗余力地帮这个哥哥借款。
陈某银行支行行长的身份,加上以往积累的口碑,使得很多人愿意将大把大把的钱借给她。债权人刘先生记得,几年前一个饭局上,经朋友介绍,他初识陈某。
「当时朋友说这是银行的『行花』,在银行内部和朋友圈子口碑都很好,企业需要贷款之类的可以帮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人长得漂亮,也会说话,印象不错。」刘先生说,2012年的一天,陈某打来电话,说客户贷款到期需要转贷,「一开始我不肯,但她表示愿意担保,我才把钱打到了她指定的账户上。」
在陈某的怂恿下,一些人把房子抵押,或向亲戚借遍钱,再借给陈某。
检察机关指控,近四年间,曾某等骗取47名受害人人民币62550.1万元,除了以还本付息的方式支付37626.0032万元,实际骗得24924.0968万元。其中,陈某参与骗得16159.3万元。骗得资金用于偿还曾某的债务、支付高利息等。起诉书还指控,曾某与陈某、魏某商谋,伪造企业及个人身份证资料骗取他人借款,骗得1120万余元等。
当被法庭问及对被指控罪名和事实有无异议时,陈某表示:「有意见!他(曾某)是我从事银行工作以来遇到过的最优秀的企业家,我是在帮优秀企业家渡过短期资金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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